2021年7月28日,云南大理永平县水泄乡辖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受损。
2021年7月28日,穆某义驾驶云LEU070号小型轿车(乘载程某林、唐某萍、巴某珍、余某婷)沿永平县水泄乡狮子窝公路(由牛街河方向往狮子窝方向)行驶,11时30分许,行驶至狮子窝公路K31+900米处时,车辆驶离有效路面坠入道路南侧山崖,造成程某林、唐某萍当场死亡,穆某义、巴某珍、余某婷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驾驶人穆某义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乘车人程某林、唐某萍、巴某珍、余某婷在该事故中无违法过错行为。
穆某义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穆某义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程某林、唐某萍、巴某珍、余某婷无责任。
在该起事故中穆某义负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案件已经移送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案暴露出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安全等突出问题。该案警示,相关职能部门及广大驾乘人员应当以案为鉴,加强对驾驶人、乘车人等的教育培训和自我安全意识提升,以群策群力,牢记安全,自觉守法,全力预防和减少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文/大理交警)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