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老乡们,扫一扫这个二维码,转发到你的微信群,就有礼品相送。”你,有没有心动呢?你如果心动,殊不知你看中的是“礼品”,对方却利用你设下了“陷阱”。今天我们就结合本院办理的李某某等六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一起来看看“地推”引流到底是什么套路?
【简要案情】
2022年6月初,李某某在做快手、抖音线下推广时认识了名叫“皮皮”的女孩(身份不清),“皮皮”给李某某介绍了引流赚钱的渠道,李某某跟着“皮皮”做了几次,眼见工作轻松、来钱快,李某某便动心了,主动联系房某某等五人共同做起了“地推引流”。为赚取更多的“收入”他们还购买了大批小礼品,到市场、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以赠送小礼品诱导群众扫二维码,生成“饿了么、京东、美团”等招聘广告转发至自己的微信群。之后上家根据转发微信群的数量以虚拟币的形式支付李某某佣金,李某某将虚拟币转卖变现后分配给房某等人。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自己获得了好处,其实他们发到微信群里的所谓招聘信息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链接。不到短短两个月,房某某等人先后在多地疯狂“引流”扫码转发虚假招聘信息,非法获利十余万元。2022年7月26日,房某某等五人在绥德摆摊进行“地推”引流时被抓获。目前,有多名群众因房某某等人利用群众转发到微信群内的虚假招聘广告而被电信诈骗,被骗金额合计约五十万元。
目前,绥德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等六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
【套路揭秘】
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会在人流密集的场所摆摊设点,让群众用手机扫二维码,后生成所谓“饿了么、京东、美团”等招聘广告,然后转发到多个微信好友群内,转发群众就可以得到保温杯、纸巾等小礼品。但实际上这些招聘广告都是虚假的广告推送,客服就是诈骗分子。“引流”只是第一步,微信群内看到这些招聘信息的被害人会被上游的诈骗分子忽悠下载其他聊天软件,紧接着以刷单、贷款、投资理财等各种名义对群众实施电信诈骗。
【检察官普法】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
您在生活中遇到扫码免费领礼品转发兼职广告等情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转发的信息很可能是诈骗信息,扫码也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千万不要因贪小便宜间接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一旦遇到或发现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兼职刷单的信息,立即向司法机关举报。(李剑 折波伟)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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