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西临猗公安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民警在北景农村劝导站,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董某某举止异常,一直用手捂住口鼻,引起民警警觉,便立即对其进行了初步酒精检测,确定董某某体内含有酒精成分,被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董某某当日叫了几名同村好友帮忙干活,随后便请大家一起到饭店去喝酒,期间董某某接到一个取快递的电话,便驾车去乡镇取快递,结果刚到村口就被交警查获。
经呼气检测,董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民警开具法律文书,依法对董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王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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