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省交通运输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4月2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资、缴存工资保证金及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制度,以制度落实为手段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监管制度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通过行政甚至是法律手段进行惩处,并通过实行信用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实行联合惩罚,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省厅强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规范劳动用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为实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清零”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省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创建活动作出贡献。
按照工作部署,省厅将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行动,统筹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推动各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联动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确保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劳动用工工作取得实效。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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