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6月1日起,京津冀《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规范》《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技术规范》正式在三地实施。这三项标准均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编制。三项标准充分结合北京、天津、河北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对三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的服务规范进行了统一,并对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融合提出了技术标准。
《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对京津冀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环境、服务礼仪、厕所管理、停车服务等12个方面进行了统一。在服务区卫生间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和残疾人专用设施、车辆按分区停车、危化品停车区重点巡查以及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该规范也进行了明确规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规范》涵盖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基础设施、人员、收费服务、应急与安全等7个方面内容。
根据该规范,收费站上下道最少各设有一条ETC车道。《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在京津冀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的总体要求、协同管理平台、信息采集、信息传输和公众出行服务等方面制定了相应标准。明确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设立省级路网中心,负责本省(市)高速公路路网管理与服务,在省级路网中心部署协同管理平台,实现京津冀间跨省(市)高速公路网数据交换、日常交通协调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协同与公众出行信息共享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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