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印发,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
本着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造价管理原则,《细则》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明确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及管理范畴,并首次提出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造价人员管理规定。
《细则》细化了福建省造价管理体系、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系确定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沿海港口部门)在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职责界面,明确省市县各级在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审查和管理方面的分工。
同时,具体化了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造价工作责任。详细规定了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各阶段的造价管理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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