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王桢轶)莲都区是浙江省丽水市辖区,依山傍溪,在环山之中,形如莲瓣,故别名莲城。近年来,莲都区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以约占全市8%的土地,负担了全市20%的人口,贡献了近30%的经济总量。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十分成功的处理好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两者间的关系,实现了经济发展与土地集约节约的双赢。这主要得益于市政府、区政府对合理用地、合理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形成的共识。
丽水市莲都区地处浙西南部,属武夷山系,以丘陵、山地为主,平原少、山地多,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的之说;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合理利用土地始终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面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双重压力,全区把集约利用土地作为贯穿始终的原则,高度重视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并对此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近5年,莲都区全面完成土地利用目标考核任务,建设用地供应总量5835.75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624.08亩;截止2017年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58个,用地面积102.66亩;莲都区消化批而未供利用土地相比2010年下降了755亩,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13年,丽水市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首批试点,承担为全国提供借鉴经验的重任。同时要求,试点工作要按照“台地工业、坡地城镇”的思路,以保障发展、保护耕地、改善生态、节约用地为目标,统一编制方案,分期开发。莲都区用地资源短缺,而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支持,这使得保护用地与经济建设发展之间矛盾愈加尖锐;因此,为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综合开发利用低丘缓坡显得更为重要。只有解决好用地之间的矛盾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只有充分利用丰富的低丘缓坡资源,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才能根本解决莲都区的土地资源紧缺矛盾。2018年初,莲都区成功挂牌出让高溪低丘缓坡九宗地块,总用地面积2860亩,该地块即将被打造成集“产业聚集、产城融合、资源共享、产融互动”的集诸多业态为一体的“万洋”低碳智造小镇,成为莲都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莲都工业腾飞的突破口。
多年来,莲都区始终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方针不动摇,通过制度强化、行动落实、方法创新等举措,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把握政策,从制度上强化合理用地。从上个世界90年代后期至今,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国土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出台了若干具有丽水特色的用地政策。莲都区对这些政策加以把握运用,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强化了合理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如2013年丽水市出台的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暂行管理办法》(丽政发〔2013〕9号)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做出了明确的指导。
夯实基础,从思想上落实用地观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集约用地把控责任。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明确要求,将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列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日常工作重点,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保护土地思想观念。全市各地通过制定固定标牌、印发宣传资料、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国策和法律政策,利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契机集中力量进行广泛性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保护土地的自觉性。
探索创新,从方法上优化用地流程。2018年6月,丽水市莲都区跑改办出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的要求,推出以“标准地”方式取得新增工业用地。所谓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每一块地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至少五项基本指标一起出让。在以往,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行政审批等环节,耗时费力且效率不高,一直为项目投资者诟病。推行“标准地” 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土地相关指标精细化、透明化。拿到“标准地”后,企业就可直接开工建设,待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即可。跳过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实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项目尽早开工、尽早建成、尽快投产、尽快达产奠定基础。我区的这项土地供给模式改革,将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黑名单体系,对后期未兑现承诺的企业,采取没收履约保证金、补齐承诺税款等措施;对严重失信的用地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对如期履约、亩均税收高、示范效应好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关扶持。这将改变以往对工业用地难以监督监管土地使用效益的监管方式,防止土地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破解工业土地低效利用和闲置难题,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促进生产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今年11月,莲都区首次通过“标准地”模式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丽水工业园区四宗工业用地“标准地”。
(三)
党的十九大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去年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到今年年初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被大家广泛提起。而丽水地区,正是建设“大花园”是浙江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打造“诗画浙江”鲜活样板的核心区域。致力于将丽水打造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文明发达的绿色发展基地,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全面形成,建成绿色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大花园。“大花园”核心区的敲定,充分推动全区土地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求全区土地利用工作以更高的站位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生态国土建设基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科学布局全区生态、生活、生产空间。今年6月,莲都区郎奇-白桥共计3块地块顺利公开挂牌出让,总用地面积704.1075亩;该项目合理布局休闲、养生、度假、医疗、康体、文化等旅游产品业态,将打造以幸福产业为主题的康养旅游小镇,是“大花园”建设的核心项目。
(四)
今年9月,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清查大处置行动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自9月起,莲都区国土分局按照“全面清理、系统梳理、分类处理、加强管理”的要求”,对莲都区内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了系统性的大清查。经过清查发现,莲都区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总面积5435.205亩,其中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批次3229.9605亩,占批而未供总面积的59.43%。其中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指标148.2795亩,占批而未供总面积的2.73%。土地闲置项目1个,面积74.901亩,为安派科生物医学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目前,已全面完成这次清查工作,查清了全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现状及原因,为分类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奠定了基础,力争到年底,全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20%。
近年来,为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有效支撑。莲都区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进行了更大范围的拓展和更为具体的跟踪落实。
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全区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规划,以《丽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1-2020)》为基准,为实施项目提供规划保障。通过调查摸底、专家咨询、公开听证等技术要点及实施技术,深度融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效益用地等理念,为用地工作打下规划基础。
实行综合监管。一是实施跟踪管理,实现对各个项目开竣工的全程各种,确保用地合理。二是衔接省厅土地供应监管系统,实现及时、准确的报市、省备案。
为持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莲都区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充分发挥顶层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促进作用,督促指导全区各县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统筹考虑拆旧和建新安排,激发基层盘活存量用地积极性,使得集约节约用地成为重要抓手,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的资源保障,为建设美丽莲都提供经久不衰的动力源泉。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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