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将一、二级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和验收的事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便企业就近办理。
根据《福建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一、二级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和验收(含客运站站级变更),此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高。
目前,福建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总计4类24项,除“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备案”外,已全部下放。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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