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示范工程实施时间为3年,部级评审将在今年9月至10月进行。
四大类项目将获得优先支持。通知明确,优先支持能够较好服务支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符合《“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规划布局的项目;优先支持已纳入《“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等规划建设方案的项目;优先支持冷链、商品车等专业化领域的多式联运项目,驮背运输、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半挂车滚装运输等装备技术创新类多式联运项目,中欧班列、海铁联运资源整合类项目,长江等内河铁水联运项目;优先支持第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运行线路和转运枢纽未覆盖的项目。
交通运输部将把符合要求的示范工程枢纽站场纳入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库,并根据有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部门协调和政策推进,支持示范工程建设。各地各级交通运输、经济运行调节部门将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示范工程中的技术装备更新、信息系统及站场设施建设等给予配套支持,并协调有关方面落实用地保障、税费优惠等政策。
根据通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申报企业或其实际参与多式联运项目运作的全资、控股企业,应具有铁路、道路、水路(含港口)、航空货物运输以及无车承运、无船承运、邮政快递业务经营等资质中至少1种资格,且从事货运物流服务相关业务1年以上。
据了解,第一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已于去年6月启动实施,共有16个项目入选。目前,各项目已开通示范线路39条,累计完成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超过60万标箱,多式联运价格相比公路运输平均低35%左右,降低能耗约66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约170万吨,多式联运综合效益初步显现。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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