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公安局市交警大队继续借助学校家长会、社区宣传阵地等平台为契机,为广大家长们上好一堂堂暑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有“知”又有“味”,送上暑期教育监督孩子安全出行“警”囊,多措并举为孩子们的暑假平安出行撑起交通安全“防护伞”,力争确保暑假期间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缺席、不断档,交通安全教育不放假、不停歇,有效预防暑期涉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连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会同人民路中队、天山路中队、上户中队等中队的民警辅警借助库尔勒市第十一小学、第十八中学、巴州石油四中等学校家长会以及天山街道办事处龙祥社区、丝路街道索克巴格路社区、上户镇大二线社区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根据暑期中小学生出行的特点,为广大家长上了一堂堂别开生面的暑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除了播放精心制作的PPT课件,通过图文+视频的方式以案释法,重点讲解暑假期间学生引发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深入剖析往年各地暑假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成因、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应该汲取的教训。同时,要求广大家长教育引导和严格监督好孩子们暑假外出活动,提醒广大家长管好家中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钥匙,不要让孩子触及到车钥匙;严禁未成年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未满16周岁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乘坐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乘车汽车时必须全程系好安全带;严禁逆行、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花箱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民警希望广大家长身体力行、做孩子的榜样和表率,教育引导孩子们在暑假期间也应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时刻绷紧暑假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把“遵守交通法规、知危险会避险、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驾驶”铭记于心、落实于行,真正做到“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