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冯永华)12月26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城市道路速度最高限值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发布了《关于对行人闯红灯、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的通告》,在城区两处路口已经投用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抓拍设备,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取证、处罚,在车流量最大的东昌路和柳园路口自2019年1月1日起启用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礼让斑马线”等文明习惯已逐渐养成,市民交通出行守法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增强。但在道路通行过程中,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成为影响城市文明的社会顽疾;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公平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该支队在东昌路与柳园路交叉路口、东昌路与卫育路交叉路口示范设置了两处行人闯红灯抓拍设备,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识别闯红灯人员的身份,对路口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现场曝光和处罚;同时,于2019年1月1日零时在东昌路和柳园路口启用“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取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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