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提高行业守信意识,让守信者受益。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局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交通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的通知》(苏交〔2019〕154号)。招投标过程中,对省厅信用评价等级高的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给予一定的优惠。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A的,可以少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于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投标保证金减半,从而营造良好的交通发展环境,让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感受到信用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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