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长三角地区第三部省级涉铁地方性法规——《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出台铁路安全法规规章,以《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等为基础的铁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日渐完善。
如今,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现代化的铁路网和最发达的高铁网,面临的运营场景也更为复杂。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高铁、普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同时组织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大力协调推动铁路安全地方立法进程。在铁路部门的积极努力下,辽宁、上海、山东、江苏、湖南、青海、新疆等多个省区市陆续出台铁路安全法规规章,护路联防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快车道”。
各省份出台的铁路安全法规规章立足现实需要,将当下面临的一些新变化、新要求纳入其中,将路外安全环境整治中探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要求,铁路沿线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铁路运输企业建立铁路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责任制,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铁路部门以此为契机,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配合各省份做好新出台铁路安全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营造知法守法、爱路护路、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王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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