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7日从宁夏国土厅获悉,我区日前出台《关于支持铁路建设推进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支持铁路企业对既有的建设用地采用自主开发、联合开发用地指标等方式加以盘活利用,鼓励支持沿线地方政府培育壮大高铁经济新业态等方式推进宁夏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根据《意见》,我区将按照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自主开发相结合、盘活存量铁路用地与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相结合、筹措铁路建设资金与弥补城际铁路运营亏损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其中明确规定,我区支持铁路企业对既有的建设用地采用自主开发、联合开发用地指标等方式加以盘活利用;支持铁路投融资建设主体进行场站及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鼓励支持沿线地方政府以高铁通道和铁路综合客运枢纽为依托,结合人口、产业布局和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推动站区现代物流、商贸金融、电子商务、旅游餐饮等关联产业集聚和规模经营,规划和推进新的城市功能区和高铁产业带建设。
《通知》还明确,为保障各项利好政策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项目报批、资金及监管、土地审批供应、路网衔接、规划管理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自治区铁路建设指挥部要统筹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及支持铁路站场与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土地综合开发统一联建等工作。沿线地方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对铁路综合开发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做好综合开发相关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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