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0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动实施船员服务便利工程”工作安排,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船员办证信息远程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船员远程办证通过船员管理系统、船员办证信息远程采集系统、信息采集一体机、智能自助照相设备来实现。
其中船员办证信息远程采集系统的核心功能是远程采集船员个人信息,包括办理海员证必需的电子照片、手写签名和指纹信息等,信息经处理后通过互联网传输至船员管理系统,实现船员办证流程无纸化和不见面审批。
通知指出,船员办证信息远程采集系统可布设并应用于海事管理机构以及有关航运企业、远洋渔业公司、海员外派机构和船员培训机构,有需求的单位需按照《船员办证信息远程采集技术标准及要求》安装系统和配置设备,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自身布设应用的采集点应当免费提供信息采集服务。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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