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效保护产权,有力打击侵权;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开展了先行先试。去年第一批13项改革举措已推向全国。 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更大力度激活创新资源、激励创新活动,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在全国推广的主要包括:一是强 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 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二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包括轻资产、未盈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 业。创业创新团队可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所持股权。鼓励开发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产品,降低创新主体的侵权 损失。三是完善科研管理。推动国有科研仪器设备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开放共享。建立创新决策容错机制。同时,将原先在个别区域试点的3项改革举措,推广 到先行先试的全部8个区域,包括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会 议要求,要加强对上述分批推广和其他先行先试改革举措的跟踪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促进改革深化,更大发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完善激励发明创造的机制制度、把实践中有效保护专利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修正案(草案)》。草案着眼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借鉴国际做法,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 明确了侵权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阻止侵权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草案还明确了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分享职务发明创造收益的 激励机制,并完善了专利授权制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草案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突 出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制修订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值班等要求,并细化了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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