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首次允许自动驾驶车辆进行载人和载物测试。
《细则》规定,北京地区自动驾驶测试车辆应能够即时由自动驾驶转换为人工驾驶模式,测试方应为每辆测试车购买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不少于每车500万元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并提交《测试主体赔偿能力自证明》。
在人员安全保障方面,《细则》允许测试方招募志愿者进行载人测试,志愿者应年满18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测试自动驾驶载人载物的驾驶员应完成同款车型不少于100小时一般性道路测试。此外,开展载人测试且测试车辆座位超过7座,或开展载物测试时,应在北京市自动驾驶测试管理联席工作小组(简称联席工作小组)认定的封闭测试场进行充分的实车半载及满载测试。申请进行载人或者载物测试的要分阶段测试。
在测试场地方面,测试方需选择在联席工作小组认定的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采用实车或实车加仿真测试方式完成一定里程的测试。同批次车辆应完成累计不少于5000公里的自动驾驶测试,其中每车不少于100公里且至少有1辆车完成不少于1000公里的自动驾驶测试。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